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按下了暂停键。在此背景下,全民开始“云”生活,云拜年、云聚会、云上课、云办公。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4月8日,温州市法学会联合温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会研究会、温州医学会卫生法学分会召开第十五期“精准施策,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主题云沙龙。
云沙龙由温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温州市医学会卫生法学分会主任委员陈肖鸣主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赵军和各县(市、区)法学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文成县人民医院代表以及温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温州医学会卫生法学分会相关医学专家学者等30余人参加。
温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温州市医学会卫生法学分会主任委员陈肖鸣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重症医学中心主任潘景业围绕《严密防控,避免恐慌》致辞,从典型伤寒无症状感染者玛丽亚案例入题,阐述医学史上对无症状感染者的认识过程及处置措施,讲解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对自身是没有伤害后果的,目前对被无症状感染者传染可采取的医学预防、治疗等保障措施及对疾病的可控性,回应了近期大家密切关注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象,论述并呼吁公众无需对无症状感染者产生恐慌。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重症医学中心主任潘景业
浙江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筹),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以《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医务人员的权利行使》为题作主旨发言,从对境外来浙人员集中医学观察、相关费用承担、隔离及治疗的法律依据、医务人员告知、保密义务及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行为的管控措施等方面切入,回应了近段时间的民生关切,为科学依法防控境外输入风险建言献策。
浙江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筹),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
多家医院代表介绍了关爱侨胞、让侨胞感受到祖国温暖的举措,增强海内外侨胞依法科学抗击疫情的信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部主任陈肖俊以《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守护侨胞身心健康》为题,从缩短路线及专人陪护至发热门诊等保障侨胞线下就医服务、24小时发热咨询及云医院等方便侨胞线上就医问诊、心理辅导健康宣教关爱侨胞三个方面陈述了该院为境内外侨胞服务的举措;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处处长赵亚新以《举力抗新冠,呵护侨胞儿童健康》为题,从线上服务、线下儿科专家团队组建、改造设立儿童发热门诊专区以提供一站式服务等方面,介绍该院对侨胞儿童的关爱举措;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叶英海以《全力做好返乡侨胞救治保障工作》为题,介绍该院在线上服务、线下诊治流程、专班救治团队建设等方面对侨胞的关爱;文成县返乡侨胞较多,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副主任郑校国以《多措并举,回馈侨胞》主题,介绍了该院在定点服务、组建数十个微信咨询群、120专车对接、反捐侨胞等多方面对侨胞的关爱。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部主任陈肖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处处长赵亚新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叶英海 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副主任郑校国
在云沙龙的专题研讨阶段,各位专家学者分别针对“假如患新冠肺炎的孕妇以不准备要孩子为由,要求使用孕妇不宜使用的药物,医院如何应对”、“医疗行为准则规范(指南)与传染病相关规定冲突时,医护人员应该如何处理”、“疫情期间,对住院患者,医院只允许一个固定陪护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隔离治疗期间知情同意权行使方式”等疫情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为依法防控疫情和疫后依法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筹)夏立安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筹)夏立安作总结时,表达了对参加抗战疫情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敬意,倡导专家学者更多地关注与投入公共卫生领域的研究,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需关注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比例原则及任意性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朱振帼
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朱振帼结合温州实际,对今后的工作谈了三点意见:
一要抓紧抓实强筛查。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打好“一码一库一平台一指数”组合拳,完善“全员全方位全链条”闭环管理。
二要严防严控保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要求各地疫情信息发布坚持公开透明,绝不允许为了追求病例零报告而瞒报漏报,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第一时间通过监测信息系统直报相关信息,并立即采取规范化处置措施,确保不漏管、不漏查。
三要关爱关心重服务。在各市县都专门设立综合服务点,要求综合服务点切实方便检测对象,努力提供便捷、柔性的服务。相关社区、宾馆对从侨胞初来乍到的人员,做到耐心解释引导,便于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最省心的方式完成检测和健康码转换。
朱振帼最后强调,要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以法护医,以法治破解疫情防控难题,因时因势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服务。
(温州市医学会卫生法学分会舒永珍供稿)